
开放创新 · 智慧生态 · 产城融合 · 宜业宜居
发表时间:2020-11-16点击次数: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相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国(上海)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用户供水、供电、供气配套工程负担,提升用户满意度,根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实行供水、供电、供气配套工程免费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发改价管[2020]25号)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临港新片区试行供水、供电、供气配套工程免费机制实施细则.docx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