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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4-07点击次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名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拟订了《2025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联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生态和市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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