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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4-17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要求,我局将开展针对经营主体自主公示事项和留存文件的抽查。
一、抽查对象
抽查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前半年内我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要求办结的新设、变更、自主公示申请。
二、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内容为经营主体在办理登记事项、备案事项、自主公示事项时承诺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置备的内部决策程序留存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抽查流程
我局将于2025年4月17日起通过以下公示的联络方式联系被抽查经营主体,请被抽查的经营主体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案对应留存文件、自主公示事项证明文件提交给我局。
联系电话:021-68286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