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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和身边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26点击次数:

沪自贸临管委〔2019〕48号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大检查

工作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各镇、各有关单位、各国有企业: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本市社会面相继发生三起典型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其中最严重的为11月9日17时01分许,位于宝山区蕴川路3735号上海鑫德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其余2起分别发生在嘉定和金区的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11月22日凌晨在临港滨海高尔夫球场,内部自用电瓶观光车集中充电库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烧毁观光电瓶车15台,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极为典型,教训深刻。经消防大队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和对其它厂房、库房和配套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明显。

以上4起典型火灾事故普遍暴露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属地街镇对今年4月份全市部署的厂房、仓库消防排查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排查不细致、执法不严格,对突出问题未能发现、上报并推动强力整治。同时,未建立对厂房、仓库新增改建、改性使用等情况的长效监管机制,导致信息掌握不及时,动态监管不能得到有效跟进。二是厂房、仓库产权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建筑使用性质随意出租,只租不管、层层转租,对承租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三是厂房、仓库承租方枉顾法律法规,未向有关部门审批报备就擅自施工改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大量丁戊类厂房、仓库被作为可燃物资仓库,甚至改建冷库、增设夹层,消防隐患严重。四是施工单位在缺乏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的情况下,不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盲目、野蛮实施动火作业,直接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现结合临港新片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部署

各镇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近期和今冬明春重点防火期的各项监督检查、巡查、整治等工作,协调和分配好各部门的任务。

针对通知中涉及到的火灾事故均发生在生产经营性单位厂房和仓库的特点,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开展对辖区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

二、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大检查的时间安排及 “回头看”重点工作

从11月22日起—12月30日,进行大检查及“回头看”活动。重点是目前仍未纳入日常监管的各类企业的厂房、仓库(单栋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对已经纳入日常监管的厂房仓库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和再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各单位生产经营性企业及辖区各地在用的公用充电设施、设备及社区内的公用充电设施设备,公用充电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整改,确保充电设施设备符合消防要求,安全可靠。

(一)开展全面核查和“回头看”。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对照今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已排查出的厂房、仓库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册,通过分片包干等形式对其单位信息和消防安全现状逐幢开展核查检查,逐栋查清应纳未纳的厂房、仓库(单栋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情况,确保监管无盲区。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镇及相关单位要针对通知中涉及到突出问题,重点排查各单位辖区内厂房、仓库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擅自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处理,既对发现相关问题的,一律上报核查,对核查确认的仓库一律切断内部电源、建筑一律予以临时查封或责令停止使用、货物一律只出不进、施工现场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作业、违规住宿人员一律搬离等刚性举措,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自查。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全面排查工作,再次向有关企业发放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自查表格,要求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动火用电、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安全检查等内部安全管理,对搭建办公室、厂房内部设置临时仓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情形的立即整改,相关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及时上报。

(四)加强联合执法。各镇及相关单位要成立本次大检查工作的专项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安监、消防、住建、城管、社区组织等部门,建立排查整治“回头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抄送、事故通报、分片排查、综合查处、联合督办等各项任务。要明确不同问题的核查职能部门,充分运用部门信息数据资源,确认疑似问题是否属实。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资源,加大联合查处的力度。协调辖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核查、检查,做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刚性举措。

(五)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镇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加油(气)站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督促相关企业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要重点排查整治公路、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客运站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站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水上重点船舶运输和港口作业安全监督管理。

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关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起重机械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管理。

(六)紧盯重点场所。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盯紧看牢前期排查的隐患清单、被临时查封和责令“三停”的不放心场所及单位,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住宿、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物流、快递网点、“三合一”等消防安全高风险场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网格员登门入户开展排查检查,持续加大督改督办力度,继续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七)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延伸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冬季火灾特点,重点针对来沪务工人员和老幼病弱群体,聚焦用火用电、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环节,高频次提示火灾风险,加强培训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八)做好应急准备。各镇及相关单位现有的专业力量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多、夜间火灾风险增大等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深入开展夜间错时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抓主管责任,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运行管理平台,将辖区单位划片包干,明确排查责任人员和排查重点事项,健全完善隐患和违法行为发现、抄告、核查、处置等闭环管理,确保基层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动作迟缓、履责不力、成效不显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倒查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地。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镇及相关单位要配齐配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绩效奖惩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对本条线内重点监控单位的检查、约谈等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在日常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的及时向应急管理处及公安、消防等单位通报,形成齐抓共管,全覆盖的常态化高压治理态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大检查期间,南汇新城镇辖区各单位,每天上午10:00前将各单位开展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检查情况报新片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处。各镇及相关单位, 12月24日前将大检查总体工作情况报新片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处。

 

联系人:应急管理处王瑞强

电话:68286749 18018880683

电子邮件:593060480@qq.com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抄送: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 月 3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