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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临港三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临港”字号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0-06-05点击次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

 

 

 

沪自贸临管委〔2020〕424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临港三航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使用“临港”字号的批复

 

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恳请支持临港科技绿洲二期(数字基建产业园)项目开发公司注册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拟成立的“临港三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由贵司代表临港集团与中交三航局按照55%:45%股比组建,开发建设临港科技绿洲二期——数字基建产业园。该园区拟规划选址临港科技城PDC1-0402单元科技创新城社区范围内,首期拟选址A08-01、A09-02进行开发,开发面积共计104亩。现同意在该公司设立时使用“临港”字号。

特此批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