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初审事项告知单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
法规依据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职〔2019〕92号 | ||||
审批机关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初审单位 |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科 | ||||
单位地址 | 浦东南路3995号620室 | 联系电话 | 58478672 | 传真 | |
申请条件 | 实施单位申报条件: 1. 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 建立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 3. 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 4. 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 培养对象: 1. 新招用人员:实施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在学徒制实施单位认定之日起前6个月至认定后1年内。 2. 转岗人员: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工作需要等原因,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技能从业人员,并需由实施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认。 经费补贴的申请条件: 1.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2. 补贴对象应为实施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 3. 补贴对象完成培训和考核,并经实施单位评价合格; 4. 培养项目通过督导评估。 培养周期为2-3年的项目申请年度补贴时只需满足第1/2项。 | ||||
实施流程 | 1)单位申报 2)专家评审 3)项目备案 1. 实施单位在信息系统做好评审通过项目的信息录入(自助经办平台)。 4)开班注册 1. 实施单位在信息系统(自助经办平台)注册(推荐)学徒基本信息; 2. 培训机构在开班两周内完成信息系统(自助经办平台)开班注册。 5)组织培训 1. 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分别开展培训,师徒带教等工作。 2. 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做好材料整理归档(《企业新型学徒制督导检查资料清单》(附件5))。 6)日常督导 1. 培训开始后,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应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申请日常督导检查。 7)考核评价 1. 其中自主考核项目需在考核前15个工作日向培训管理部门申请督考,考试现场填写《企业新型学徒制自主考核项目督考现场记录表》(附件7)并留存归档。 2. 考核评价成绩由实施单位录入信息系统(自助经办平台)。 8)企业评价 1. 以书面形式体现,评价结果由实施单位录入信息系统(自助经办平台)。 9)工作总结 1. 实施单位完成整个学徒培养任务后,应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小结。 10)项目督导 1.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向区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督导(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新型学徒制督导检查资料清单》(附件5))。 11)经费申请 1.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的六个月内,以整班形式向所培训管理部门申请年度补贴 | ||||
申报材料 | 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申报 1.《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单位申报表》;(附件1)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新招用人员一般不少于学徒总人数50%)(附件2); 3. 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草签的企校合作协议(附件3); 4.其他申请材料。 项目备案 1.经评审认定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附件2); 2.实施单位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附件4); 3.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附件3); 4.师资配备情况; 5.学徒劳动合同复印件; 6. 其他备案材料。 日常督导申请/自主考核项目督考申请 1. 浦东新区就业培训网在线申请,申请网址: http://pdpeixun.sunyah.com/Modules/Workspace.aspx 2. 《企业新型学徒制自主考核项目申请单》(附件6); 经费申请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审批表》(附件8自主经办平台打印);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花名册》(附件9自主经办平台打印); 3. 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4. 评价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5. 培养成果评价; 6. 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7. 其他申请材料。 培养周期为2-3年的项目申请年度补贴时只需提供第1/2/3项材料。 | ||||
初审流程 | 1、受理:自收到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日期,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 2、初审: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报送:对符合条件的报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
收费标准 | 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
附件1:
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股份制 □外商投资 □港澳台投资 □其他 | |||||||||||||||||||||||||||||||||||||||||||||||||||||||||||||||||||
单位主管部门 | | 行业类别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牵头部门 | | 牵头部门 负责人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基本状况 | ||||||||||||||||||||||||||||||||||||||||||||||||||||||||||||||||||||
单位从业人 员总量(人) | | 技能岗位从业 人员数量(人) | | |||||||||||||||||||||||||||||||||||||||||||||||||||||||||||||||||
技能岗位从业人员中:合同用工 人,劳务派遣 人,农民工 人 |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岗位从业人员比例(%) | | |||||||||||||||||||||||||||||||||||||||||||||||||||||||||||||||||||
技能岗位主体工种: | ||||||||||||||||||||||||||||||||||||||||||||||||||||||||||||||||||||
技能人才使用培训、激励情况 | ||||||||||||||||||||||||||||||||||||||||||||||||||||||||||||||||||||
技能人才使用培训、激励制度措施及实施成效(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 ||||||||||||||||||||||||||||||||||||||||||||||||||||||||||||||||||||
申请实施培养项目基本情况 | ||||||||||||||||||||||||||||||||||||||||||||||||||||||||||||||||||||
序号 | 岗位 | 培训人数 | 开始时间 | 培养周期(月) | ||||||||||||||||||||||||||||||||||||||||||||||||||||||||||||||||
新招用 | 转岗人员 | |||||||||||||||||||||||||||||||||||||||||||||||||||||||||||||||||||
1 | | | | | | |||||||||||||||||||||||||||||||||||||||||||||||||||||||||||||||
配套证书(等级) | | 合作培训机构 | | |||||||||||||||||||||||||||||||||||||||||||||||||||||||||||||||||
2 | | | | | | |||||||||||||||||||||||||||||||||||||||||||||||||||||||||||||||
配套证书(等级) | | 合作培训机构 | | |||||||||||||||||||||||||||||||||||||||||||||||||||||||||||||||||
3 | | | | | | |||||||||||||||||||||||||||||||||||||||||||||||||||||||||||||||
配套证书(等级) | | 合作培训机构 | | |||||||||||||||||||||||||||||||||||||||||||||||||||||||||||||||||
4 | | | | | | |||||||||||||||||||||||||||||||||||||||||||||||||||||||||||||||
配套证书(等级) | | 合作培训机构 | | |||||||||||||||||||||||||||||||||||||||||||||||||||||||||||||||||
培训机构条件 | ||||||||||||||||||||||||||||||||||||||||||||||||||||||||||||||||||||
培训机构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师资等各方面的配备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单位公章: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审核认定意见 (具体见表格) |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四份,评审通过后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培训机构各执一份。
附件2: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
(注:每个职业岗位需编写一个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一)培养总目标
(请说明学徒制培养预期达到的目标,可分总目标和分目标来写。)
(二)培养分目标
(三)配套证书名称
(请注明学徒制培养的配套证书属职业资格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或在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企业自主考核的培训合格证书及职业工种名称、等级或参照等级)
二、培养方案
(请根据企业内该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分单元写明培训的主要内容,并注明培训的主要方式和培训时间(课时总数)、资安排、推荐教材等)
培训单元1 ×××××(单元名称)
(一)培训主要内容
1.理论教学内容
2.技能实训内容
(二)培训主要方式
(根据职业的特点和培训单元具体情况,说明培训主要方式。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师傅带教、岗位训练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具体包括课堂教学、小组训练、操作实验、模拟演练、仿真操作等方法。
文本格式可参照“通过×××××××培训方法,开展×××××、×××××、×××××的实训项目”来写)
(三)培训安排
(请说明培训场所条件、培训条件、师资安排等)
1.培训场所条件:
1.1 理论培训场所条件:
1.2 技能培训场所条件:
(实施职业培训所必备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要求。应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场所设备分别进行描述:
——理论知识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要求和必备的教学仪器设备。
——操作技能培训所需的场地要求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2.培训时间: 课时。
3.培训师资:
(根据职业的实际情况和培训对象的技能等级,对培训中承担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教学任务的人员要求:培训教师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和年限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限。)
培训单元2 ×××××(单元名称)
培训单元3 ×××××(单元名称)
培养情况汇总
序号 | 培训单元名称 | 时间安排(课时) | 培训形式 | 培训师资 | 备注 |
1 | ××× | ×× | ×× | ×× | 是否配套职业资格证书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三、考核鉴定方案
(参与本市组织的职业资格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或在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行业职业资格鉴定需提供相应的题库备案说明或开考证明,无需编制此考核鉴定方案,不属于上述情况的需编制评价方案。评价一般可采用考核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鉴定。试点单位可根据培养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考核鉴定方案和试题,并经由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以下模板仅供参考。)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在职职工)
二、考评员构成
(是指实际操作考核中考评员的数量、组成。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等。)
1、理论知识考试项目
(文本格式:×××××的考核评价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方式,考核时间××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本新技能项目不设补考。)
2、理论考试与操作考核相结合项目
(文本格式:×××××的考核评价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组成。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分钟;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时间××分钟。鉴定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四、考核评价场地设备要求
(描述实施技能考核评价所需的场地要求、必备的设施设备和工具等。)
四、企业考核评价方案
附件3
企校合作协议(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
甲方(企业):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培训机构):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等文件精神,为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多赢,共同发展。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甲方培养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乙方培养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方式)
三、合作内容及期限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需求共同组织实施培训,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培训任务,培训计划如下。
培训职业(工种) | 培训等级 | 培训期限 | 培训人数 | 其中新录用人数 |
| | | | |
| | | | |
| | | | |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等,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甲方侧重 等内容培训,乙方侧重 等内容培训。(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内容)
四、培训费用
甲方依据 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支付方式为 ,支付时间为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凭证。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联合乙方共同确定学徒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等。
2.甲方应与每位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支付学徒工资,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
3.甲方负责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导师,并对企业导师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
4.甲方负责对学徒进行企业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确定学徒培训计划。
3.乙方要结合甲方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4.乙方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5.乙方负责学徒在学校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七、附则
1.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为凭。
其他事项:(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学徒培养协议(实施单位与学徒)
甲方(企业):
乙方(学徒):
身份证号:
进一步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提升本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目标
学徒培养为甲方需要的中、高级技术工人,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加快甲方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工种和培训期限
培训工种:
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三、培训内容
乙方所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等,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各企业可根据实际增加培训内容,可另附培训计划)
四、培训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甲方和合作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甲方培养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合作培训机构培养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具体培训方式。
五、培训质量考核标准
乙方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培训过程中,甲方针对培训内容采用 等方式对乙方进行课程学习及岗位实践评价。(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附具体评价方案)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与合作培训机构共同确定学徒培训计划,并向乙方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2. 甲方负责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乙方的企业导师,安排培养任务,帮助乙方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
3. 甲方依据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乙方在企业培训期间的安全、学习等环节实施管理及考核评价。
4.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培训费用。
5.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薪酬。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培训期间认真接受甲方和合作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因违章违纪造成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培训期间有义务接受企业和培训学校的管理、考核与评价。培训期限内,乙方应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各项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达到培训相关要求。
3.乙方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工艺流程等,因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培训期限内,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被中止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乙方应承担 费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责任。
八、附则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部门申请调解。
2.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为凭。
其他事项:(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企业新型学徒制督导检查资料清单
1、审核通过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评价方案》,有否变更,备案依据;
2、实施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合作协议、师徒带教协议;
3、理论培训(应知)的教学计划及相应的备课资料,学生作业、考核测验等资料;
4、实践技能(应会)培训计划及相关培训资料,师傅带教计划及相关带教资料;
5、班主任、理论和实操教师的师资情况表;
6、学员理论、实操培训详细考勤记录表;
7、师傅带教名册、师傅带教的考讲管理制度及日常考核评价记录;
8、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带教培训视频资料(视频资料不低于10次);
9、学徒职业技能考核情况表(包括计划人数、实际培训人数、理论考核情况、技能考核情况及企业综合评价情况)(参照考核的项目应提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考核督考现场记录表》及相关考核记录);
10、在岗学员(学徒)名册(包括姓名、工作岗位、新进或转岗员工、联系电话等);
11、实施新型学徒制工作小结。
附件6 企业新型学徒制自主考核项目申请单
区培训管理部门:
理论知识考试(日期: 年 月 日 开考时间: ) 班级编号:
项目名称 | | 参考等级 | | 考试时间 | | 考试方式 | | 考试人数 | |
考试地点 |
操作技能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开考时间: ) 班级编号:
项目名称 | | 参考等级 | | 考试时间 | | 考评员数 | | |||
序号 | 考 核 项 目 | 考核要求及说明 | 时间(分钟) | 配分(分) | 考核人数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考核地点 | ||||||||||
申请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
附件7 企业新型学徒制自主考核项目督考现场记录表 | |||||||||
班级 编号 | |||||||||
单位名称 | | 考核职业 | | 应考人数 | | ||||
考核地址 | | 参照等级 | | 实考人数 | | ||||
考核时间 | | ||||||||
执考考评员 | | ||||||||
现场督考记录 | 情 况 说 明 | ||||||||
考核站管理和服务质量总体评价 | | ||||||||
考评员工作情况总体评价 | | ||||||||
考场事故或违纪情况 (请注明情节、人员姓名、现场处理意见) | | ||||||||
|
考站负责人: 首席考评员: 督考员:
月 日
附件8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审批表 | |||||||||||||||||||||
区: | | 经费申请编号: | |
| |||||||||||||||||
实施单位(章)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实施培训机构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培养项目 | | 培养周期 | | 培养人数 | | 培养标准(元) | |
| |||||||||||||
培养起止日期 | | 课时数 | | 新招用人员 | | 转岗人员 | |
| |||||||||||||
考核合 | | 评价合格人数 | | 培训费总金额(元) |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
| |||||||||||||
收款人全称 | |
|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
| |||||||||||||||||
区就业促进中心意见 | 同意补贴人数: | |
| ||||||||||||||||||
同意补贴金额: |
| ||||||||||||||||||||
备注: | 审批人: (盖章)日期: |
| |||||||||||||||||||
|
| ||||||||||||||||||||
区培训管理部门意见 | 同意补贴人数: |
| |||||||||||||||||||
同意补贴金额: |
| ||||||||||||||||||||
备注: | 审批人: (盖章)日期: |
| |||||||||||||||||||
|
| ||||||||||||||||||||
说明: |
| ||||||||||||||||||||
| |||||||||||||||||||||
| |||||||||||||||||||||
| |||||||||||||||||||||
| |||||||||||||||||||||
填表日期 |
| ||||||||||||||||||||
附件9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花名册
实施单位: 实施培训机构: 经费申请编号: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培养项目 | 等级 | 培训起始日期 | 培训终止日期 | 个人状态 | 鉴定成绩 | 评价成绩 | 补贴比例 | 补贴金额(元) |